天岳先进(0263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東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董事和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聘工作,優化董事會組 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山東 天岳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 公司董事會特設立提名委員會,並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章程》所 規定的具有提名權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選 擇和建議,向董事會報告,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包括董事、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總 經理、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財務負責人)、首席技術官、董事會秘書。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不少於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 並擔任主席,並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 1 – 第六條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