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建筑兴业(00830)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10年3月10日成立[2] 成员与主席要求 -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委员会主席须为董事局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7] 会议相关规定 - 法定人数为二人,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5][7] - 会议通告提前最少七天发出[6] - 决议案由出席成员多数票通过,票数相同时主席有额外一票[7][8] 资源与记录 - 公司提供资源,预算由董事局监控批准[10] - 秘书将会议记录向董事局成员传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