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8]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9][2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1]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等情况需披露[26][2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5] 财务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3] 信息保管与归档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42]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需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5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未经其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55] 信息保密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43] - 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签署保密协议[44]
皖通科技(0023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