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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0023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皖通科技皖通科技(SZ:002331)2025-08-19 16:32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情况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公告[18]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20]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8]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4] 减持计划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应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等内容[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其他规定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8] - 拒不申报或披露,董事会可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信息[19]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义务[20] - 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22] - 违反规定买卖股票,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视情节处分[22]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