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4月13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9] - 2022年4月13 - 22日公示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0] - 2022年4月29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0] - 2022年4月29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0][11] - 2022年8月3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1] - 2022年8月31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 - 2023年4月10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12] - 2023年9月6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12] 权益分派与调整 - 2025年8月9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647,320,686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5股[16]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443,700股[17]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3.83元/股[17] 限制性股票相关 - 2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5万股[18]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三个归属期权益数量占比分别为40%、30%、30%[2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31日至2026年8月30日[20] -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21] 业绩考核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 - 2024年,每年考核一次[1] - 以2019 - 2021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5.20亿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1]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60亿,最低目标值为25.83亿,完成率为106.82%[1] - 规定不同营业收入完成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1]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1] - 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1] - 其余5名激励对象2024年绩效考核结果X≧8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 - 激励对象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方式[1]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因考核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24] 其他 - 公司本次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作废、归属相关事项符合规定,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聚灿光电(300708) -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