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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生物(02179) - 公司章程
瑞科生物瑞科生物(HK:02179)2025-08-11 21: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注册登记,发起人为48方[6][7] - 公司注册名称为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10][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2,963,000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14] 股份发行与上市 - 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可发行不超91,712,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将58,927,120股未上市外资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24] - 公司30,854,500股H股于2022年3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另有3,858,500股超额配售H股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发行[24] 股东信息 - 泰州元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828.6362万股,持股比例20.72%[26] - 上海超瑞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73.9003万股,持股比例9.35%[26] - 所有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400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2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82,963,000股,内资股154,824,311股,占总股本32.06%;外资股328,138,689股,占总股本67.94%;H股316,138,689股,占总股本65.46%[30]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36]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诉讼[6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9] - 股东大会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含)以上的股东的提案[6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职权[63]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127][139] - 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0][15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定期会议的20日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17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71]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76] 其他事项 - 公司通知以邮件、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送出,有不同的送达日期规定[18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日通知[184] - 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