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00244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选聘应采用公开方式并官网发布文件[7] - 出现四种情况应改聘,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 改聘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文件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0] 审计费用相关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2] - 审计完成且符合要求后支付费用[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续聘时全面评价会计师工作及质量,否定则改聘[11] - 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其他情况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6] - 事务所若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不再选聘[18] - 依据规定实施的处罚,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