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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00073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普洛药业普洛药业(SZ:000739)2025-08-19 18: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20种事项[8][11] 审议与表决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3] 披露与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4]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不得为关联人违规担保[16] 其他规定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16]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特定方式确定交易金额并履行程序[16] - 关联交易涉及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发生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等内容[19][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2] -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