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3001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和干预审核职责[2] 选聘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说明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相关情况[11]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改聘情形 - 当出现5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更换流程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18] - 审计委员会应按董事会授权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内控制度[18]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等情形[18]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9]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9]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9]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9] - 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9]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或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