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3001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当届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 委员不得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8]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其他 - 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 制度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