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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信股份中信股份(HK:00267)2025-08-19 18:31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6]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6] 补选与移交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3] 违规追责 - 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直接损失等[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