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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光学科技(023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委员会基本信息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25年8月19日修订及采纳[4][6] - 委员会成员最少三名,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7][12]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8][12]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不少于七天,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天送交成员[13][15]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大部分出席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9][24]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检讨、厘定及考虑董事提名程序等事项[19][24] - 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由参加会议的多数成员投票赞成通过,书面决议须所有成员书面同意[21][22][24] - 委员会成员不能委任代表[17][23] 委员会职责 - 委员会可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雇员和专业顾问获取信息、要求提交报告等[24][25] - 委员会每年对职权范围及其有效性进行检讨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26][28] - 委员会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并协助编制技能表,就董事会变动提建议[30][31] -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的董事人选并挑选或建议提名人选[30][31]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30][31] - 董事会拟推选独立非执行董事时需披露相关事项并考虑多方面因素[33] - 向董事会提呈董事会成员应有的角色、责任等建议[33][36] - 进行董事接替计划相关事宜,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37] - 披露财政年度内的董事提名政策[37] - 每年检讨董事会采纳的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提建议及监察进度[37] - 披露对每名董事付出时间、贡献及履职能力的评估[37] - 检讨并就须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同向股东提建议[39] - 审查拟与董事签订的服务合同并向股东提供建议[40] - 确保董事获发载有期望内容的委任函[40] - 对离职董事进行离职面谈[40] 会议记录与报告 - 委员会秘书保存会议完整记录及书面决议并供董事查阅[48]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事项、决定、董事疑虑或反对意见[48] - 秘书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分发会议记录初稿和定稿[48] - 秘书存档各财政年度会议记录并记录成员出席率[48] - 委员会主席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正式报告[48] 其他 - 委员会主席尽可能参加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问题[42]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和撤销职权范围及委员会决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