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1人,代表股份130,300,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052%[7]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29,60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2%[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699,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7] -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13人,代表股份700,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2%[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30,033,3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2%[10] -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30,032,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4%[11] - 《关于废止<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30,043,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1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130,033,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3%[1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30,033,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3%[15]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同意130,036,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19]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130,022,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9%[22]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130,02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7%[2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130,02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7%[24]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意130,040,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25]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130,027,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8%[27]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同意130,028,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7%[28]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同意130,037,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4%[29]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同意130,027,6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8%[30]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同意130,035,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1%[32]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施泽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129,611,1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2%[36] - 选举陈磊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29,605,414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668%,中小股东同意5,414股,占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32%[38] - 选举杨立峰为非独立董事,同意129,610,833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710%,中小股东同意10,833股,占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72%[40] - 选举张燎为独立董事,同意129,611,107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712%,中小股东同意11,107股,占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863%[43] - 选举王弟海为独立董事,同意129,605,416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668%,中小股东同意5,416股,占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35%[45] - 选举罗忠洲为独立董事,同意129,605,423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4668%,中小股东同意5,423股,占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745%[47] 其他情况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惠、柯凌峰确认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49] - 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0] - 备查文件有《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51] - 备查文件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51] - 公告由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53]
尤安设计(30098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