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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英洛华英洛华(SZ:000795)2025-08-19 19: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