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0007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