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交易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及时披露[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达到披露标准适用相应标准披露[19]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相关公告[23] - 经理层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当日内报告有关事项[28] -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3] 相关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相关信息[38]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9] - 公司董高及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并遵守登记管理制度[41]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41] 特殊情况处理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1]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需担责,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1] - 拟披露信息涉及暂缓、豁免披露按相关制度执行[41] 信息披露机构与媒体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和股东来访接待常设机构[4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4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46]
英洛华(00079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