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首次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500万股,向发起人发行6915万股和3085万股,向社会公众发行5500万股[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33,684,10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3] - 发起人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和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分别占公司普通股总数的44.61%和19.91%[1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2]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67] - 董事会审议达到《上市规则》第6.1.2条标准的交易,达到第6.1.3条标准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9][70]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3] 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每届任期均为3年,连聘可连任[87][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2][94][98] -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须满足当年度盈利等3个条件[96] 其他规定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08]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7]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107]
英洛华(0007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