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项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项内容[9]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报告审核与公告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0][11]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经多环节审核后报深交所公告[20]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证券部编制后报深交所公告[20] - 重大事件等信息披露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多环节审查后报深交所[21]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8]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8] 信息管理与保密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7]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30]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31]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32] 信息披露原则与豁免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35]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5]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61] 暂缓与豁免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需填写审批表,经多环节审核,董事长做最后决定[37]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登记材料保存十年[37] -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登记豁免披露的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等事项[37] -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还需登记信息公开情况、认定理由、影响及知情人名单等[38]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38] 违规处理与制度管理 - 违反制度的行为包括信息报送不及时、披露有遗漏延误、信息泄露等[40] - 公司董事会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0]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不良后果,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42]
尚太科技(001301)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