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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3003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赢时胜赢时胜(SZ:300377)2025-08-19 19: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3]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5]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资金使用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并公告相关内容[15] 资金归还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公告相关原因及期限[1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8] 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包括取消原项目等情形,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0] 项目实施 - 公司拟合资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控股,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1] 资金使用检查 -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专项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4] 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