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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3003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赢时胜赢时胜(SZ:300377)2025-08-19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补选[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 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8]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