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6]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4][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4][5]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8] 会议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9] - 延期召开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发布通知[10]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18] - 欲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股东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提案[18] 会议准备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报告[1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主持,审计委员会同理,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或代表主持[21][22] 提案要求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说明相关情况[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应事先通知并说明原因[18]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7]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总数计算方式[29]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个当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最低得票数[2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其他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40]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情况说明[39]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修订[39]
赢时胜(3003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