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五洲特种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