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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洲特纸五洲特纸(SH:605007)2025-08-19 19:32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