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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洲特纸五洲特纸(SH:605007)2025-08-19 19:32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五洲特种纸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范 围内,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设董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