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3012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审计业务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选聘方式与文件 - 采用公开选聘应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包含选聘基本信息的文件[8] - 公司选聘可选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评价要素与权重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议案提出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14]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审计费用报价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13] 限价设置 - 选聘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1] 选聘原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等原则[3] 改聘情况 - 事务所情况变化无法履行义务或主动终止业务,公司可改聘[19][21] 改聘时间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0] 续聘评价 - 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工作及质量,否定意见应改聘[21] 义务履行 - 受聘事务所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转包或分包[22] 费用支付 - 审计工作完成后,检查报告符合要求支付费用[23] 监督检查 - 董事会应加强对选聘监督检查[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相关法规等履行情况[25]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可责令解聘事务所,责任人担责受罚[24] - 事务所存在严重违规,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财务审计工作[27] 评估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