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430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峆一药业峆一药业(BJ:430478)2025-08-19 19:33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2]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1/2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9]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工作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出聘请或更换建议等[12]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等[13]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3]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缺陷整改等[14]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2] - 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及履职重大问题整改情况[24]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4]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29]

峆一药业(4304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