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4304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峆一药业峆一药业(BJ:430478)2025-08-19 19:3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以上,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8] 特殊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0]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20] 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都不适用则协商定价[2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32] 其他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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