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2]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的公司[6]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7]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下股份,且在经营与决策活动中无控制性影响的公司[7] 人员委派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持股比例达50%以上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18]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原则上应由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18] - 公司有权推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经审议批准后聘任[18] 信息报送 - 子公司应按月度、季度、年度定期报送计划、财务等统计报表[22] - 控股子公司定期报送生产经营情况报告[23]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等相关信息[32]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准确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报备重要文件[34] 合同审核 -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应由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22] 财务监督 - 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5] - 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须经公司同意,提交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后执行[26] - 控股子公司不得将银行存款抵押、质押,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26] 重大事项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如改制改组等须事先报告公司[28]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需先论证,报公司审核,再提交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9] 人力资源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制定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和监督[32] - 控股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32] 制度权责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8][39]
峆一药业(430478) - 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