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3] 2300006001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1-1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3]23000060018号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或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联瑞新材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联瑞新材,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