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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股份(60359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信股份广信股份(SH:603599)2025-08-19 19:49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2] 关联交易决策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12] - 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或占比0.5%至5%,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13] - 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0.5%,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3]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4] 董事会会议 - 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定价 - 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难确定则成本加适当利润[7] 关联交易规范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7] -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等资源[7] - 关联董事、股东表决时应回避[8][9] - 变更、终止与解除应履行规定程序[16]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决策记录等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整理保存[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16] 上市适用条款 - 涉及上市及信息披露条款在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适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