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通知各股东[1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7] 通知披露与变更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资料[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1]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6] 其他 -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7] - 公司承担召开股东会的场地使用费等合理费用,股东自行承担参加股东会的交通费等个人支出[48] - 本规则按日计算期间从发出通知或公告当天开始[50] - 本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审议批准[50] - 本规则规定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为准[50] - 公司董事会对本规则有解释权[51]
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