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00257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18] - 定期会议会前5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19]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或一年内出席不足3/4视为不能履职[20]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职责与程序 - 委员会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考评董事和高管[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及提供资料[14] - 考评程序为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报董事会[15] 会议记录与管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含编号、出席情况等[26] - 出席和列席人员需在会议记录签字[27] - 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会议纪要,提交董事会并发送相关人员[27] - 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会议相关材料[27]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修改、审议和解释[30][31]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0] - 规则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30] - “以上”“内”含本数,“低于”不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