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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电子(0025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京电子中京电子(SZ:002579)2025-08-19 19:5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六条 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