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上市 - 公司2020年12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4700万股普通股,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2142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32994.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5] 章程修订 - 修订《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3] - 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行动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10] 交易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以上降至1%以上[2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34]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3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 现金分红条件为年度盈利等多项条件[56]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5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5]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5]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55] 其他 - 公司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并经董事会批准实施[6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62] - 2025年8月20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相关章程修订发布[68]
永茂泰(605208) - 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