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报告[15]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报告标准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需报告[15] 担保额度调剂标准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8] 关联交易关注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关注关联交易[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关联交易[20]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及时报告[25]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28] 人员履职关注事项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28] 合同报告标准 - 公司签署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报告[30] - 公司签署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报告[30] 股东情况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30] 重大信息管理 - 公司证券部负责重大信息日常管理和对外披露[33] -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范围包括重大事故、监管事项等[34] - 各部门、下属单位应向证券部报告重大信息且不得对外披露[35] - 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管理和对外披露直接责任人[36] 重大信息报告要求 - 报告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41]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特定情形时报告人应第一时间报告[4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的,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43] - 报告人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多方面内容[43] 信息传递流程 - 证券部接收到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由其报告董事长[44]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7]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9][50]
永茂泰(6052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