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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603909) - 建发合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建发合诚建发合诚(SH:603909)2025-08-19 19:5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