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洲特纸五洲特纸(SH:605007)2025-08-19 19:50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信息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2个交易日内[7] 减持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大股东因相关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7]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相关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至特定情形发生前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7]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净利润为负年度不纳入计算)[18]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价,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不得减持[19]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2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2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21] - 公司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25%[25] 减持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管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0] 持股变动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3日内编制报告书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31] - 大股东、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27]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报告公告,3日内不得买卖股票[33]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1%需次日通知并公告公司[33] - 通过协议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3日内编制报告并公告[33] - 公司大股东、董高监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34]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公司大股东、董高监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披露[37] - 短线交易指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等证券的行为[40] - 计算减持比例时,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并计算[4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生效实施[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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