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 信息收集与管理的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可能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或履行公开披露义务,或按照子公 司章程规定,需要子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股东会作出决议或审批的事 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包括: 第二章 重大信息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持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