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得提名[8]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会议通知与资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提前5日、临时提前3日发通知[18]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4]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 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蓝晓科技(30048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