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关联交易制度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 特定关联事项审批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 0.5%交易需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人成交超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 5%交易需多环节处理[21] 其他规定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持股 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人变更情况[29] - 公司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9] - 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人使用[30][33] - 审议交易应审慎评估并按要求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0]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