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3]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7]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2] - 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表决规则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6]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9]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0]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 可召集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2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或弃权[26] - 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7]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7][29] - 决议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31]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31]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31]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