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会议[10]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并经同意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18] - 集中审议、依次书面表决[23][32]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签字生效,不可随意修改[24] - 会议记录与决议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5][26] - 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6] 其他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实施情况[26] - 违法致损参与表决委员担责,异议者免责[2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