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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600495) - 晋西车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晋西车轴晋西车轴(SH:600495)2025-08-19 20:33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公司设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协调实施相关制度[3][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 适用范围与要求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人员和机构,含持股5%以上股东[4] - 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和内幕利用[5] 披露渠道与时间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公司网站不先于指定媒体[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7] 特殊情况披露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影响交易时公司应澄清[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7]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7] 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4]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将财务信息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4] 流程与监管 - 公司信息披露流程为各单位报董秘,董秘报董事长后组织披露[26] - 公司收到监管问询及时报告并反馈[27] 保密与培训 - 公司相关人员接触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9] - 公司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并组织培训[29] 投资者关系与违规处理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公平披露原则[30] - 公司设股东咨询专线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公布[32]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责任人受处分及赔偿[34] - 信息披露违法按《证券法》追究法律责任[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制度废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