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60096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海油发展海油发展(SH:600968)2025-08-19 21:03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12]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9]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向交易所申报[10]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11]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交易限制期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其他规定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5]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信息并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2] - 管理办法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有冲突按后者执行并修改[13]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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