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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603025)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豪科技大豪科技(SH:603025)2025-08-19 21: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现场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需签名[2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1] 职责权限 - 审批年度预算总额外资金支出,有不同金额与占比标准[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9] - 应审阅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25] 其他规定 - 审计监察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5] - 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等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利害关系性质与程度并回避[23]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25] - 委员可就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对方应及时回应[26] - 在公司公开审计委员会决议前,与会人员等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1] - 本细则历经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于2025年8月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