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300858) -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 集表决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 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征集表决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 集表决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表决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 使表决权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表决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表决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持有 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 第五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表决权,必须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审议通 过,并公告相关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