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30085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科拓生物科拓生物(SZ:300858)2025-08-19 2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5] 信息披露原则及范围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应披露年度、中期报告,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11] - 应充分披露风险因素、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2] 信息披露渠道及特殊情况 - 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晚于其他公共媒体[12]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等发布[13]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3]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14] 信息披露审批及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1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24][2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26]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27]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30] - 股东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交所,经登记后公告[3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于原定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召开需公布新日期[30]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37] 交易及股东情况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41]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4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通报[39][4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通报[39][47]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4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4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42]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证券部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5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证券部负责相关工作[6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 - 2,邮编101407,电话010 - 6966 7389,传真010 - 6966 7381,邮箱zqb@scitop.cn[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