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须审议[5] - 交易12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审议[1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须审议[12]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1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1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27][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1]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3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1][23]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6]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特别交易2/3以上)通过[5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52]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等[5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8]
科拓生物(3008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