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时间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会议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0] 股权登记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会议变更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1] 投票时间 - 上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结束当日15:00结束[13]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连续12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参会证件要求 - 个人股东出席需出示身份证等证件,代理需授权委托书[14]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相关证明,委托需授权书[14] - 合伙企业股东代表出席需相关证件,代理需授权书[17] - 认可结算所代表授权书应载明股份数目和种类[17]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7]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等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股东可提议案[27]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为提名[27]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8]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9]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无法实施可调整[31]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33] - 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但需股东会审批通过[33]
峰岹科技(6882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