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FORTIORFORTIOR(HK:01304)2025-08-19 22:12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10]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公司关连人士[11]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附属公司股东会上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为关联附属公司[14] - 基本关连人士的联系人以本人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等为关联方[12] - 基本关连人士的联系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为关联方[12] 非重大附属公司标准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 [14]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 [14]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等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2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2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23] 审计评估要求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超1年,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2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4] 连串交易计算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等情况需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或构成反收购行动时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5]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则按当地市场价格,都不适用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28]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持续关连交易规定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3年,超3年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31] - 持续关连交易需就协议期限内每年交易量订立最高交易限额[32]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2] - 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条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连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3] - 上市发行人或其附属公司发行新证券等关连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3] 独立董事审核 - 应披露的关联(连)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动失效[36]